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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5-12 16:18:13     作者:发布者:余娜    


粤教防组[2020]35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管理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 8号)有关要求,引导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以下简称“教师”)线上培训有序、规范开展,提升线上培训实效,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线上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培训规划,强化科学统筹

各地、各有关高校要结合当地疫情情况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管理,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线下集中培训研修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年度教师培训工作规划,以急需、实用、有效为原则,在线开展卫生防疫、心理健康、线上教学组织实施、教研科研等培训课程,通过科学统筹,做到疫情期间的线上培训与开学后线下集中研修合理有效衔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2019 年度尚未完成或需要2020年延续实施的培训项目,各地可结合实际需要和现有条件,有针对性地转为线上培训。
二、完善平台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各地市、县(市、区)要依托本级教师发展中心,加快完善网上研修平台的建设,强化平台深度交流功能,方便教师在线研讨、互动交流,增强教师参与线上培训的积极性。未建成教师发展中心的地市、县(市、区),可根据教师培训工作实际,遵照规定加强审核,严格选择功能完善、资源优质、成效突出的网络研修服务支持机构,以资源推送、网上诊断和在线答疑等形式组织教师进行线上培训。各有关高校和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要以此为契机,加快线上研修平台功能的完善,为区域教师线上研修做好服务保障,确保线上培训质量。
三、整合培训资源,确保课程质量

各地、各有关高校可采取自主开发、合作建设、购买引进等方式,整合符合教师培训实际需求的高质量课程资源,建立区域教师培训资源库,为后续教师研修工作提供资源支持。要发挥名教师、名校(园)长作用,设计优质的导学任务和练习,开展针对性的网络直播教学,做到优质资源共享。网络研修课程资源来源必须合法合规,资源链接必须为正规网站。要高度重视网络研修课程资源的政治审查与内容审核,坚决杜绝涉及意识形态和学科知识性错误的发生。在线研修课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开发,谁提供,谁负责,分级审核。
四、健全反馈评估机制,提升培训实效

各地、各有关高校要与网络研修支持服务平台提供单位建立教师线.上研修反馈与评价机制。网络研修支持服务平台记录并反馈参培教师上传学习日志、参与主题研讨等学习研修行为轨迹,通过数据分析将教师的学习态度以及研修过程中表现出的主动性、创新性纳入到在线学习评估指标之中,重点评估教师学习应用实效,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培训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教师通过线上学习等方式参加的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研修,按“谁主办谁审核”的原则进行学时审核登记,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并可计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学时。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线上培训工作指引(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线上培训工作指引(试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教师培训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引导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以下简称“教师”)线上培训平稳、有序、规范开展,提升线上培训实效,确保疫情防控和能力提升两不误。

二、基本原则

(一) 急需性原则。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培训应着眼于帮助教师解决在线教学技术难题,服务于教师提升在线教学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与水平,为保证在线课程教学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用性原则。为满足“停课不停学”的需要,立足于实用管用,从教学实践、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在线教学技术技能、示范课程等方面对教师进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三)有效性原则。构建完善的线上培训技术系统,创设优良的线上培训环境,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引导教师参加线上培训,完善培训过程管理和培训考核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三、实施建议

(一)培训安排科学化、合理化。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有关高校在不降低教师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模式,将网络研修培训时间尽可能调整到上半年开展,同时可结合实际需要和现有条件,将部分集中面授课程转为线上培训。可实时开展在线培训需求调研,科学调整设计培训课程,做好网络研修与集中培训有机衔接,搭建横向沟通、纵向衔接的教师培训立体网。要明确培训工作时间表,提高项目执行效率。

(二)培训内容实用化、有效化。各地、各有关高校要在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的需要,从加强教师队伍整体建设的角度出发,及时调整优化本地、本校的教师培训方案,坚持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施训”的原则,结合不同学科、学段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开展网络平台使用方法、卫生防疫、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在线教研科研等应急培训,聚焦与在线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实践应用培训,将师生心理疏导、视力保护、信息安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提升、教师专业发展等课程纳入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线.上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研修平台及课程资源正规化、专业化。各地、各有关高校要严把研修平台、课程资源遴选关。承担网络研修的机构应具有网络研修资质,研修平台功能完善,系统运行稳定,应优先选择承担过国家级、省级教师网络研修项目且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优质培训机构。要严把课程质量关,加强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课程资源的内容审查。对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社会安全、民族宗教,涉及重大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的内容,严格进行审查把关,禁止出现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要求不相符的内容;禁止内容粗糙、品质低劣的课程资源进入使用环节,确保培训质量。可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课堂(中央电教馆)、中国教育学会、国家开放大学在线师训平台、京师在线网站(北京师范大学)等高质量正规的课程学习资源开展培训。

(四)培训管理全程化、立体化。各地、各有关高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的特殊形势,制定完善的线上培训管理和教学服务标准体系,明晰线.上培训各个阶段的教学环节、内容流程及操作标准;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培训管理小组、教学辅导小组、技术服务小组在内的管理服务团队。要会同线上培训服务平台,结合备课、上课、评课和班级管理等线上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研修形式,培训过程要突出教师参与,采用任务驱动和注重成果生成的网络研修形式。通过网络研修平台,采取技能训练、案例研究、专题研讨、同课异构、同行评价、专家与培训者指导等方式,着力提升教师线上教育教学技能。采取诊断示范、专题讲座、主题研讨、行动研究和成果展示等方式,定期开展主题鲜明的递进式系列网络研修活动,着力帮助教师解决线上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确保网络研修的高质量实施。

(五)评价反馈机制多元化、常态化。已经或计划开展在线培训的地区、高校,要建立多元化的线上培训反馈、评价机制,制定详细的训前、训中、训后服务体系。要督促线上培训服务平台提供方通过多种形式,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要建立应对危机及意外事故的预案措施,建立多系统数据自动更新与同步备份机制,对于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如:黑客、病毒攻击、电力中断、设备故障及其他突发情况,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确保培训的安全、顺利实施。要重视培训质量评价体系的建设,通过完善评估手段,从培训设计、培训资源、培训实施、培训平台、培训效果等多个维度分类开展满意度评估,注重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结合,采用机构自评,学员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多元化绩效评价。

(六)学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仍按照“省级统筹、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省级培训项目由各承训高校按类型分别报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中心两办”),由“三中心两办”汇总报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后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培训活动的审核及组织实施。教师通过线.上学习等方式参加的在线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研修,继续教育学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粵教继[2013]2号)执行,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管理,按“谁主办、谁审核”的原则进行学时审核登记,并可计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学时。< span="">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各省级中小学(含中职)教师发展中心。


校对人:周彩云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35号).pdf

穗教防控[2020]75号(1).pdf